浅说作为价值观的社会主义
2018-07-12 23: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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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说作为价值观的社会主义


[内容提要] 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价值追求,但它又体现为思想运动制度。应当从价值观上定义社会主义,从动机与效果的统一上评价社会主义。作为一种价值观,人人都可以追求,亦即人人都可以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但不是人人都是一个社会主义者。社会主义是一种整体幸福观,但假如片面夸大整体价值贬低抹煞个体价值,社会主义就会走入误区。

[关键词]社会主义 价值观 根本 误区

一、从价值观上理解社会主义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

       我在以往的文章里说:社会主义价值观是其体系的内核,它高于思想运动制度,统摄着思想运动制度。价值追求是体系的内在的魂魄,思想运动制度是外在的表现。

     至于作为一种价值观的社会主义怎样描述,我先后讲过多个意思:社会就是人人,人人幸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就是人群,人群和谐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本义就是社会至上、人人幸福。社会主义就是在社会进步的基础上追求全体社会成员福利最大化的价值观。社会主义就是利群主义。社会主义就是对自由和谐公正发达的追求。社会主义是人类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和愿望,是人类促使社会进步和谐的努力。如此等等。这些说法本质上是一致的。

      有人问:“什么是价值观?”我的回答是:价值观就是人追求的目标与态度,就是理想和信仰。

     有人问:“为什么价值观会高于思想运动制度?”我的回答是:价值观是问题的源点,内在的价值观表现出来,就形成了思想运动制度,思想(或理论)运动(或实践)制度是其外在表现形式。价值观不变,思想运动制度发生了差错,可以修正思想、校正运动、改变制度,但价值观错了,那是根本上错了。

    不仅外国的思想家、政治家、社会活动家从价值观上阐述社会主义,中国人也是一样。刘少奇在30年代末的一次演讲中曾对共产党人的理想做过这样的描述:“在那种世界里,没有剥削者、压迫者,没有地主、资本家,没有帝国主义和法西斯蒂等,也没有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没有剥削制度造成的黑暗、愚昧、落后等。在那种社会里,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有高度的蓬蓬勃勃的发展,能够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各方面的需要。那时,人类都成为有高等文化程度和技术水平的、大公无私的、聪明的共产主义劳动者,人类中彼此充满了互相帮助、互相亲爱,没有尔虞我诈、互相损害、互相残杀和战争等等不合理的事情。那种社会,当然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最美丽的、最进步的社会”。动员人民群众,对未来社会前景描绘则用形象直观生动的说法:“楼上楼下,电灯电话”,“耕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1][p53-54]

    马克思、恩格斯共同的价值追求是千千万万人的解放和幸福,至于如何实现,手段和方法因当时当地的情况而有所不同,思想和主张应随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他们虽然设想了未来社会的一些特征(如公有制、计划管理等),但他们并不认为存在什么一成不变的社会主义模式,更没有把设想出来的一些特征当作高于目的或价值的东西。至于后人不明了主义的真谛,误把手段当目的、本末倒置,把他们设想的某些具体特征当作高于天的理想,是他们作为前人万万没想到的。

    在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从特征论上说,认为:社会主义=公有制+计划经济等等。这既符合导师们的某些论述,也符合当时的现实,是上上下下的一致认识。比如1953年9月,周恩来在一次会议上说:“什么叫做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最基本的就是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就是取消了生产资料的私人资本主义所有制,归国家所有了,就是农业、手工业集体化了”。1955年11月,刘少奇也讲;“要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就要改变资本主义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建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只要我们抓紧了这一点,在这一点上不动摇,那末,我们就基本上没有违背马列主义,就不会犯重大错误。”[1][p53-54-55]可见,当时认为公有制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就得公有,这符合当时的认识水平。

   过去人们用特征来理解社会主义是深入人心的,《人民日报》2008年11月21日四版刊登了王晓河的文章,题目叫《我要群众》,该文讲到,30年前,小岗村搞包产到户时,安徽省委书记万里与一位长期从事农村工作的干部发生过一场争论。

干部:包产到户,不同于田间管理责任制,没有统一经营,不符合“社会主义”所有制性质,不宜普遍推广。

万里:包产到户,是群众要求。群众不过是为了吃饱肚子,有什么不符合社会主义的,为什么不可行?

干部:它偏离了“社会主义”方向,不是走共同富裕道路。

万里:“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你要什么?

干部:我要“社会主义”。

万里:我要群众!

   现在看来,包产到户当时只是改变了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并没有在公有私有上作文章,这都引起了是否符合主义的争论,可见,人们原来对“社会主义”理解的多么死!实际从本源上说,万里所云“我要群众”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那位干部坚持的“社会主义”在当时及以前的环境下可以理解但在变化了的情况下顽固不变就成了僵化的教条主义。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中国发生了巨变,出现了一些新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等。一统天下的“公”开始松动,当时回城青年国家包下来恐怕一时安排不了,他自食其力摆个小摊总得允许吧!他若做大了发个小财呢?做到了“傻子瓜子”的程度呢?动他还是不动他?站在“社会主义”的角度对私的东西就该动他,站在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角度做事就不该动他。开放后更有外国资本主义的私进来了,这更让一些人惊恐忧心。这些人以前30年对社会主义的理解来衡量后30年社会主义现实,于是有了“引进外资就等于发展资本主义”、“多一分外资就多一分资本主义”的怪论,挑起姓资姓社的争论,责难改革开放。对此、邓小平以不争论、社会主义本质论、三个有利于作了有力回击。实践在发展,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应当不断发展。有些人会写大块头文章、大部头著作,但其思想还比不上华西村那位老农民吴仁宝的几句实在话:不怕公有私有,就怕公私都没有。我们现在要质问:难道说把一切国有化但结局是老百姓吃不饱肚子就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从根本上说,什么是社会主义?答案是,能使人民幸福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就是集中概括。对社会主义,要注重精神实质和客观效果,勿执著于概念名词和抽象原则。是理论服从服务现实,而不是现实服从服务理论。

   国外也有例证。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内改革派掀起对捷高度中央集权式的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运动。改革的内容明显地表现出摆脱苏联的僵化的政治经济体制模式的束缚,走独立自主道路的要求。苏联借口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离开所谓“社会主义建设共同规律”、“离开社会主义本身”,迫不及待地于1968年8月20日深夜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占领了布拉格,开创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武装侵犯另一个社会主义主权国家的先例。[2][P369]在苏联人看来,他们那个模式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他们出兵占领捷克斯洛伐克不是侵略而是去维护社会主义,至于捷克斯洛伐克人改革后日子是否比以前好过了他们并不操心。我们也不否认苏联模式那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样本,但这种社会主义的好坏应由历史来评判。

   可见,不从价值观这个本源上理解社会主义,而只是在模式体制操作这些较低层次日就事论事,那不论是中国还是外国,人们总会争吵不休。

二、从价值观上理解社会主义应当注意的几点

   有人问:“人人都有社会性,是否人人都可以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我的回答是:人性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人具有互助合作的社会性的确与社会主义价值观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人人都可能成为一个社会主义者,但未必人人一定是一个社会主义者。那些害人利己、损公肥私的极端利己主义者是与社会主义价值观相悖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人们之间互相依存关系,只知道人人为我,从不做我为人人的事,那些人不是社会主义者。

   有人说:“我为人人才是社会主义者,那只有领袖、官员,至少也是个公职人员才能当一个社会主义者,普通人与此是无缘的”。我的看法是:不然。领袖、官员、公职人员决策施政时,以天下苍生为念,利国利民,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当他们为一己、一家族、一集团之私而为时,就背离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反之,一个普通人,我为人人,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照样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比如,一个老板,合法经营,自觉纳税,大搞公益慈善,就是社会主义行为;反之,自私贪婪,不择手段经营,偷逃税款,那就不是社会主义行为。过去有欧文如今有比尔*盖茨等样本。一个学者为国为民谋幸福,实事求是,仗义直言,不畏艰险,不惧危难,探求真理,就是社会主义者;反之,一个学者蝇营狗苟,媚俗乞怜,为一己之私被人收买而不说人话,其理论主张观点对人群有害,那就背离了社会主义价值观。可见,无论年龄职业性别地位穷富上有什么差别,只要其人的言行追求社会利益、人人幸福,富民强国,利人利群,就体现了社会主义,反之则不是社会主义。

    有人说:“利群和追求公正就是社会主义,那儒家的大同世界、‘等贵贱均贫富’追求公平的农民起义、甚至原始人的互助利人利群的意识和行为就都成社会主义了,那社会主义古已有之,并不稀奇!”我的回答是:社会主义源远流长,作为萌芽的社会主义的确古已有之,但我们未必将它们称之为社会主义,我们现在可以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元素形式。利人利群的人,古称圣贤,中国人也称其为志士仁人、大丈夫等,现在可称之为社会主义者。恩格斯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产生、发展以来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称之为现代社会主义,可以说,成气候的社会主义思潮和运动源自于近代以来的欧洲,以后扩展到全世界,我们现在所称的社会主义即指此。前有所述。

    有人说:“从价值观上定义社会主义,好像谁宣布自己是社会主义者、信仰社会主义时,就高尚了,可是很多人打着社会主义旗号,声称为大多数人甚至为全人类谋福利反而结果却是祸害人类社会的(像墨索里尼、希特勒都曾经称自己搞的是社会主义),是不是从愿望和效果的统一上定义社会主义更好?”我的回答是:言行一致,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是好的、积极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言行不一、动机与效果不一致的,是坏的、消极意义上的社会主义。一个人或一伙人,他(或他们)声称信仰社会主义、追求全体社会成员福利,你凭什么不让他信仰、不让他追求?他(或他们)自称是社会主义者,你何必非说他不是?动机难考究,他愿意打个招牌、扛个大旗,你就让他打、让他扛呗!至于说搞了一段时间,效果却祸国殃民,人们知道那是一堆臭狗屎,在那个社会主义前加个定语就行了,比如说希特勒搞的是“祸害人类的国家社会主义”。

   “那为什么不从效果上给社会主义下定义呢?”应当说可以从效果上给社会主义下定义,只是人们对效果的理解不同,也没有公认的可以清晰描绘的标准,比如自由和谐公正发达怎样衡量?实现到什么程度才人人幸福?无标准的时候就照效果去定义社会主义,就可能出现互相争论攻击的情况:你说我是假社会主义,我说你是伪社会主义,又都称只有我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既然这样,谁搞得好就成呗,叫这主义那主义都无关紧要了,何必拘泥于文词之争。

   会有人问:“你从价值观上定义社会主义,是否意味着考察社会主义只考察动机、愿望、信仰、追求就够了?”我的回答是:不够。我们是动机与效果统一论者,下定义着眼于价值观,这就抓住了纲,避免了争论,但评价社会主义是另一回事,要从手段效果作多方面考察。单讲动机,希特勒、墨索里尼都声称要为本国人民谋幸福呢,但手段和效果呢?单讲动机愿望,佛教还普渡众生呢!穷读书人洪秀全屡试不中要造反,说自己的理想是建造一个太平天国,在这个天国里,“天下多男子,多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念,何可起尔吞我并之心。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你看他多“社会主义”!实际上血流成河,上演了一出打天下坐江山的闹剧!

     好人办错事、好心办坏事有之,声称自己搞社会主义实际上祸害了社会的例子也多了,以至于社会主义这个好听的名词都有点儿被有的人沾污了!可见,从价值观上可定义社会主义、但这不是问题的全部。

三、追求社会主义价值观不能贬损个体价值

     我们在讲政治理论课时爱讲:人既有自然性又有社会性。自然性是指人作为一个生命有机体所具有的生理机能、需求、情感等。人为了维持和发展生命,就必须同外界进行信息物质能量的交换,就要进行消费以满足吃穿住行用的需求和繁衍后代,“食、色,性也”,此之谓也。自然性是人与动物共同的本性。社会性是指人为了生存发展就必须进行劳动、为此就必须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人们彼此互助合作,同举事功。社会性是人不同于动物的特性。自然性是社会性的前提与基础,社会性是自然性的升华,二者相互依存,密不可分。人有自然性所以自私自利,人有社会性所以利他利群。

     我们在讲政治理论课时又讲;从一个角度看,人的价值分为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两个方面,自我价值是社会对个人的满足和意义,也就是个人向外界索取;社会价值是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意义,也就是奉献。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是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的,不仅自我价离不开社会价值,社会价值也离不开自我价值。社会价值即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衡量每个人人生价值的标准,而自我价值即社会能否满足个人需要及其满足的程度是衡量社会优劣的标准,既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又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二者不可偏废。

    同理,社会主义价值观-----“我要为众人,营私以为羞”,这无疑是高尚的。站在个人角度看,只为个人不为人人甚至伤害人人的极端自私自利者,不是社会主义者。站在社会角度看,共同体要为每个人幸福而努力,丝毫不能贬损个体价值,否则它就成了一个抽象的共同体。没有国哪有家、没有群哪会有个人生存,无疑是对的;没有家哪有国、没有一个个个人哪会有群体存在,这也是对的,不过都是片面真理。

    凡事不可过头,过分追求公平有时会影响效率,过分迷信多数有时会伤害少数。个人与社会,即“单个的人”与“所有的人”、即个体与群体,也各有其位,要求有个最佳结合,把任何一端过分强调,都不符合中国人对和谐的要求,也会走向迷误。

    过分强调个体价值,会导致自私自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欺诈掠夺、弱肉强食、一盘散沙等等,这当然是一个极端。

   过分强调整体价值也会跑偏。中国几千年是以农立国的宗法社会,历来重整体轻个体,人有正常的家国情怀本是理所当然,但将个人渺小化视作可有可无的蝼蚁,而只有家国和宏大的“天下”才是神圣的,有时貌似”天下”实则帝国那就会抹煞个性蔑视人权甚至走向可怕的吃人社会。其遗风至今可见,比如常说一句话:“离开了谁,地球都照样转!”,而不是像李开复所讲:“世界因我而不同!”;只说“大河有水小河满”,不说“小河无水大河干”;只说“小河离开大海什么都不是”,不说“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这当然也是个极端,以整体否定个体,认为个体是微不足道的,整体才是目的和意义。泯灭个性,轻视个体价值,就只会控制人、防范人、奴役人、束缚人、轻视人、作践人,而不会关心人、尊重人、保护人、发展人、激发人的正面潜能,这会压抑社会活力。人被管死了,没有自由哪会有创造?人被管死了,只有管人的少数人有活力,多数被管的人在等靠要,这社会还怎么发展?某些类型的社会搞得停滞僵化决非偶然!极而言之,把整体当作脱离了个体的空洞抽象物,这往往导致个人独裁的专制主义甚至极权主义,或把社会引向歧途,特别应当注意的是,人们要认清以整体面貌出现的“社会”“国家”的性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希特勒的纳粹政权把德国人民绑在战车上给他们当炮灰给世界带来深重灾难的事实很能说明问题,他们以高压恐怖手段强制人,以国家社会主义、民族复仇情绪、征服世界的野心蛊惑煽动人。1922年7月28日,希特勒在演讲中说:“任何人只要准备以民族事业为己任,再没有高出于民族福利之上的理想;只要了解我国伟大的国歌《德意志高于一切》的意思是,在自己心目中再没有任何东西高出于德国、德国人民和德国土地之上--------这样的人就是社会主义者”。[3]}纳粹德国的国家劳动服务局奉行和希特勒青年团毫无二致的目标,并且提出了“德国需要你,你同样需要德国”和“人民是大海,你是沧海一粟”这样一些标语口号,为希特勒的战争政策服务。[4]日本军国主义在二战时期的伦理基础是集团主义,最大的集团是国家、民族,提倡效忠天皇、为国捐躯,用集团吞没个人。甚至哲学大师黑格尔的话也让人生疑,他说:“‘国家对个人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个人的至高无上的责任是做国家一分子........因为世界精神的权利是超越一切个人特殊权利的”。[2]接受这种哲学的可怕之处在于它蔑视个人,把个人当作某个共同体的附属物,这往往被少数野心家、独裁者所利用。虽然说整体不等于个体的简单相加,但任何一个共同体如果脱离了一个个个体,那它就不是一个真实的整体。试想,没有一个个个人哪有人民这个总称?没有一个个你我他何来人类这个总体?没有每个人的幸福哪有美好的社会?马克思说:“以前各个个人所结成的那种虚构的集体,总是作为某种独立的东西使自己与各个个人对立起来,由于这种集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支配的阶级说来,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而且是新的桎梏”。[5][p82]

    社会是一个整体,社会后边加个主义表明它是一个重整体的价值观。但是,如果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只重社会不重个人,那将是极其错误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认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他们还把这个联合体称作叫“联合起来的个人”。所以我们不能从东方宗法社会遗留的传统和文化语境以及尖锐对抗的战时状态去解说社会主义,时时处处以整体去压制个体,还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是整个社会的代表,在社会不能制约国家的地方时候,国家吞没社会,变了味的整体价值观产生国家崇拜,社会主义就会异化为国家主义。

    我们提倡集体主义,它要求在不牺牲个人利益就不能保全集体利益的情况下个人要作出必要的牺牲。但把集体主义理解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集体都可以牺牲掉个人及其利益,理解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集体都具有绝对意义而个体都无足轻重,把集体与个体的对立统一关系理解为(像中国古人对君臣父子男女天地日月那样的)高下尊卑关系,这就变味了。

    特别应当警惕的是, 变了味的整体主义与同样变了味的民族主义(偏狭的爱国主义、种族主义)、民粹主义(操弄众意)、蒙昧主义(文字狱、舆论齐一等愚民政策)、极权主义(主张独裁和垄断一切及狂热的国家崇拜权力崇拜与领袖崇拜)、暴力恐怖主义(嗜血、崇尚暴力强权、鼓动仇恨或设置假想敌等)等混杂在一起,极易使社会滑向法西斯主义。法西斯主义往往从6个主义的混合物中发酵生成,其色彩表现为暴力,本质是极权主义,在价值观上则是神化国家卑微化个人的走偏了的整体主义。

[引文出处]

[1]刘景泉、李翔海、蔡文杰:《与时俱进: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2]牛景敏等:《当代国外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7年7月第1版。

[3][美]威廉.夏伊勒:《第三帝国的兴亡》(上),[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

[4][德]彼得*波罗夫斯基:《阿道夫*希特勒》,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12月1版,第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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